全面实施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程,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战略“法治品牌”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助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,促进“三治融合”,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,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,加快建设“法治奉贤”营造良好法治环境,决定在全区实施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工程。
培养工程的目标
“选准人,选对人”是培养工程的首要环节
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基本条件
法律明白人
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;
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;
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;
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。
法治带头人
除具备“法律明白人”条件外,还应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,自觉维护法律权威,善于做群众工作,能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。
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选拔程序
选拔范围
在“两委”干部、退伍军人、法律服务工作者、人民调解员、老党员、退休老干部、老教师等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(居)民中,选拔培养“法律明白人”。重点在村(居)“两委”班子成员、人民陪审员、骨干人民调解员、网格员、村民小组长(楼组长)中培育“法治带头人”。
选拔程序
凡符合“法律明白人”基本条件的村(居)民,经村(居)“两委”遴选、资格审查,镇(街道、开发区)审核、公示等程序,成为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人选。“法治带头人”培育人选按照村(居)“两委”推荐、初审,镇(街道、开发区)审核、公示等程序确定。
考核上岗
确定为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人选的,由镇(街道、开发区)统一安排、属地司法所具体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。经培训、考核合格的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培养人选,由村(居)委登记造册,经镇(街道、开发区)和属地司法所审核汇总并报区司法局备案。
“提升能力素质”是培养工程的关键一招
按照总体要求,通过集中统一培训、现场教学实训和线上培训交流等方式,加大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育力度。
集中统一培训
按照属地管理、分级分类原则,由镇(街道、开发区)统一安排,司法所具体负责,村(居)“两委”组织配合,分期分批对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进行培训、轮训,每年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不少于1次,3课时。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,集中组织开展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骨干示范培训班。
现场教学实训
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严格落实“谁执法(管理、服务)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,结合“送法下乡”活动,指导本地区各单位(部门)针对征地拆迁、劳资纠纷、土地承包流转、交通事故、医患纠纷、房屋产权、家庭婚姻、家庭赡养、财产继承、妇女儿童维权、农民工维权等专业性、行业性法律问题,采取以案释法、案例指导、旁听庭审、模拟法庭等多种法治实践形式,每年对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开展现场教学不少于1次。
线上培训交流
各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,适时开展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线上培训交流。组建本地区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微信群、通讯群,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、案例、组织网上互动交流等方式,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扩大培训覆盖面。
“助力社会治理”是培养工程的共同愿景
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职责
主动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、“生态村组·和美宅基” 创建、“美丽乡村·美丽约定” 实施、法治文艺作品创作,当好宣传员、信息员、调解员、联络员、监督员,从而有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。
“法律明白人”主要职责
宣传国家法律法规,引导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;
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、疏导、化解工作;
组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。
“法治带头人”主要职责
除履行“法律明白人”主要职责外,还要承担:
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,推动落实“四议两公开”,推进村(居)社会事务依法、民主管理;
宣传基层民主自治观念,参与制定本地区法治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,提出意见建议。
加强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使用管理
搭建工作平台
因地制宜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,统筹推进“三个一”达标创建活动,即在每个行政村(居)打造一个宪法法治微景观、建立一个法治微课堂、设立一个村(居)民议事厅。在村显著位置设立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标识,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,为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开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和有力支撑。
加强日常管理
健全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日常管理制度,建立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基本数据库。适时调整、充实、增补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,积极创造条件,鼓励、支持、组织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参加业务培训和进修自学,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。
严格考核奖惩
制定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科学考核评价机制,重点考核评价其遵纪守法、普法宣传、业务培训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情况。坚持正向激励,对表现优异、成绩突出的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进行表彰,以增强其岗位意识和荣誉感。
为了人民、依靠人民
是基层社会治理始终不变的底色
活跃在基层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一线的
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
必将会成为
全区基层社会治理的
一道美丽风景。